多年以来,环境问题一直是影响我国乃至世界的重大社会问题。面对严重的全球性环境问题,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已采取了各项应对措施。我国作为世界第一大发展中国家,环境问题也很突出,总体看来,无论是政府部门还是民间群众,对环境保护工作越来越重视,环保意识不断增强。2015年1月1日实施的修订后的《环境保护法》对于环境保护对象规定的更宽,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更严。在环境刑事立法方面,有关规定较之以前也有重大进展,例如,污染环境罪的修订、环境犯罪危险犯的规定等,甚至表现出了重刑化倾向。但是,我国环境污染严峻的形势与环境犯罪刑事案件相对较少的客观事实不容忽视,环境犯罪的特殊性致使其入罪难不得不说是其中的重要原因之一。探究一种新型的入罪标准则成为当下我国治理环境问题、保护生态平衡的重要议题。
严格责任一词最早源于英美法系。为了解决起诉方在刑事证明过程中遇到的困难,满足社会和公共利益的需要,越来越多的国家开始在刑事领域研究使用严格责任原则。当前,我国在惩治环境犯罪问题上适用传统过错责任原则,但司法实践中污染型环境犯罪的主体主要是企业,并且环境犯罪的因果关系比较复杂,导致环境犯罪主观罪过难以认定。在传统过错责任原则适用于环境犯罪时,就会出现主观罪过认定困难而放纵犯罪的尴尬局面。基于此,深入研究环境犯罪的特殊性,转变传统的刑事司法理念,寻找一项适合于环境犯罪的归责原则,成为解决环境犯罪入罪难的关键,也是完善我国环境刑事法律制度,有效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举措。严格责任的引入,对于解决环境犯罪主观认定问题必要且可行。
《环境犯罪严格责任研究》一书以此为背景,讨论研究严格责任在我国环境犯罪中的适用问题,系统地研究环境犯罪适用严格责任问题,通过比较分析、逻辑思辨、体系解释等研究方法,分析实践中环境犯罪引入严格责任的必要性,并从理论上论述其可行性,继而提出了严格责任原则在我国环境犯罪中的具体建构。本书对于学者研究环境犯罪问题和严格责任在刑事领域的适用问题,拓展专业视野,均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内容简介:
本书主要研究严格责任在环境犯罪中的适用问题,通过介绍严格责任在域外代表性国家环境犯罪中的适用情况,分析严格责任与环境犯罪相关理论的关系,认为严格责任与环境犯罪相关理论具有共同的价值属性。在此基础上,从刑法理论的角度对我环境犯罪引入严格责任进行了重点论述,认为我国环境犯罪适用严格责任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继而提出了严格责任原则在我国环境犯罪中的具体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