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韩大元提出:“要充分认识到后疫情时期我国法治可能面临的挑战。比如,为了生命健康安全,我们在疫情特殊时期实行居家隔离等政策,扫描二维码涉及到隐私权等问题,但是疫情结束后,公民隐私权如何更好地得到保障?检察机关应深入思考在疫情结束后如何进一步厘清工作思路,关注点现在就要从疫情期间的法治转向后疫情时期的法治。”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王新表示,最高检发布的典型案例在结构和体系上与指导性案例还是有所差别的,建议从这些典型案例中优中选优,将其作为指导性案例,强化指导意义。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任丽华表示,最高检典型案例“十连发”为律师办理涉疫案件提供了有效的司法指导和意见参考。“比如我在疫情期间承办了一起民营企业申请执行监督案件。受典型案例启发,我正在通过当地检察机关与法院沟通,争取能够及时解除该公司的限制消费令,将其移除限制消费名单,早日复工复产。”
采访中,多位受访者表示,希望最高检能够继续发布相关典型案例。对此,最高检相关部门负责人也表示,最高检将持续关注疫情形势变化,汇总选编涉疫期间群众反响强烈、司法实践需求高、对依法防疫具有积极引导作用的案例,及时调整主题、内容,适时对外发布后续典型案例。
疫情终将结束,涉疫典型案例在未来终会完结,但检察机关在疫情防控期间总结凝练出的实践经验和司法理念,将持续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从这个意义上讲,典型案例“十连发”并非结束,而恰恰是检察机关更好引领法治、努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个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