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最高检发布《2018—2022年检察改革工作规划》
10. 健全刑事申诉案件受理、移送、复查机制。完善不服检察院处理决定刑事申诉案件复查工作机制,完善不服法院生效裁判刑事申诉案件复查工作机制,规范刑事再审案件出庭工作。健全纠防冤错案件工作机制。完善刑事申诉公开审查机制。深化重大刑事冤错案件异地审查工作机制。完善刑事申诉案件分析报告制度。完善申诉事项回复、督办机制,实现每一个申诉事项都有回复。完善国家赔偿监督机制和司法救助工作机制。
11. 健全控告检察工作机制。坚持“受理、办理”相分离的原则,完善群众控告、申诉、举报的审查分流、受理、办理机制,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法治化建设。完善检调对接、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等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机制,形成化解矛盾纠纷合力。建立巡回接访、带案下访工作机制,推动依法及时就地解决群众诉求。
12. 建立完善对司法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犯罪的侦查机制。对诉讼活动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由市地级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市地级人民检察院也可以将案件交由基层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或者由基层人民检察院协助侦查。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线索的,可以自行决定立案侦查,也可以将案件线索交由指定的省、市地级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13. 健全以“精准化”为导向的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机制。完善抗诉、再审检察建议、纠正意见、检察建议等多元化监督格局和四级院分工负责、各有侧重的工作格局,努力实现裁判结果监督、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监督和执行监督全面均衡发展。完善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发现和审查机制,规范办案流程。建立繁简分流的办案机制,提高办案效率。探索民事、行政诉讼类案监督工作机制。明确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标准,突出办理具有社会意义、有指导价值的典型案件,增强监督的精准性和监督效果。
14. 完善公益诉讼工作机制。全面贯彻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关于公益诉讼的规定,完善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诉前程序作用,建立健全诉前沟通机制,收到案件线索后,根据线索的来源、涉及问题的性质等因素,及时与政府部门进行沟通,需要进入诉前程序的,依法发出检察建议并努力协调促进落实。在办理公益诉讼案件过程中,需要对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定的,可以委托具备资质的机构进行鉴定,配合有关部门探索制定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收费“后付费”制度。健全人民检察院与人民法院、行使行政执法权的机关工作协调机制,建立行政执法与公益诉讼衔接平台,进一步规范公益诉讼办案流程和标准,构建配置科学、运行高效的公益诉讼检察机构职能体系。完善检察机关支持起诉、督促起诉机制。
15. 完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机制。以全面综合司法保护为导向,规范“捕、诉、监、防”一体化办案工作机制,探索未成年人检察特殊业务案件化办理。深化涉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挽救工作,探索建立罪错未成年人临界预防、家庭教育、分级处遇和保护处分制度,推行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询问、救助机制,建立健全性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信息库和入职查询制度。促进“法治进校园”活动制度化,进一步推进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建设等工作。开展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推动专业化和社会化的有效衔接。
16. 建立专家委员会制度。对于检察机关办理的案件,必要时可以邀请法学专家、专家型法官、律师以及有法律背景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评议、咨询和研判,促进提升检察官司法办案能力和水平,强化办案质量和效果。
17. 与有关行政机关、金融管理部门等开展干部交流,辅助检察官办理案件。对于涉及金融、经济、环保、食药等专业性较强领域的案件,探索引入相关行业具备专业知识的人员辅助检察人员办案,提供相关领域专业知识咨询。
18. 完善检察建议制度。完善检察建议的制作、审核、送达、反馈及质量、效果评估机制,增强检察建议的刚性、精准性和可操作性。建立检察建议跟踪制度,及时掌握每一个检察建议的采纳、落实情况以及未被采纳的原因,定期对检察建议总结分析,提高检察建议质量和效果。探索建立检察建议限期回复制度,试行检察建议公告、宣告制度。探索向党委、人大报告检察建议落实情况制度。建立向被建议机关的上级机关或主管部门抄送检察建议副本制度,增强检察建议的效果。
19. 创新检察案例指导制度。紧紧围绕检察环节审查运用证据、收集完善证据、非法证据排除、指控犯罪等重点环节,反映检察机关工作特点,凸显检察机关办案特色,创新典型案例选编和发布方式,强化典型案例指导意义。
20. 完善各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制度。进一步规范和落实各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同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工作,强化列席审判委员会的质量和效果。建立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定期通报制度。
21. 拓展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理工作途径。建立在检察工作中推广、运用、实践“枫桥经验”工作机制。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全面实施检察官以案释法及法律文书说理制度,深入开展送法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等活动,促进提升全民法治素养。结合办案建立类案分析机制,加强检察环节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建设,促进共治共享、平安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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