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武峰,男,汉族,中共党员, 1977年4月,研究生学历,苏州大学法理学硕士,中国政法大学刑法学博士,现任山东省枣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四级高级检察官,历任枣庄市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处科员、主任科员(期间挂职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助理兼政治处副主任),检务督察办公室副主任、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处处长、第四检察部主任、第六检察部主任等职务,在《检察日报》《法治日报》《人民检察》《中国律师》《中国检察官》《甘肃政法学院学报》等发表论文三十余篇,主持山东省法学会、山东省检察院理论研究课题六项,研究领域主要为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