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检察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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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大检察文库——检察官主导责任研究

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确立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使得检察官的主导地位日益凸显。检察官不仅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而且在整个刑事诉讼中都承担着主导责任。由于检察官主导责任的理论研究仍然处于起步阶段,因此基础性研究还比较薄弱。该书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原则,坚持...
作者:段明学 出版社:中国检察出版社 出版时间:2022-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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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详情

责任编辑:芦世玲

版次:1

印次:1

装帧形式:平装

ISBN:ISBN 978-7-5102-2619-9

开本:16开

内容简介

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确立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使得检察官的主导地位日益凸显。检察官不仅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而且在整个刑事诉讼中都承担着主导责任。由于检察官主导责任的理论研究仍然处于起步阶段,因此基础性研究还比较薄弱。该书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原则,坚持问题导向,运用比较、实证研究方法,对检察官主导责任的概念作了界定,分析了检察官主导责任的形成机理和法理依据,揭示了检察官主导责任对刑事诉讼结构的影响。在此基础上,该书对检察官主导责任与检警关系、检察官在诉前阶段的主导责任、检察官在指控证明犯罪中的主导责任、检察官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的主导责任、检察官在刑事合规中的主导责任、检察官主导责任与检律关系、怎样落实检察官主导责任等重大问题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研究。该书具有很强的理论性、实践性和开创性,对于刑事诉讼与检察制度的发展完善具有较大的参考价值。

作者简介

段明学,男,1973年2月出生,四川安岳人,法学硕士,现任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1995年7月,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经济系商贸专业(专科)。1995年8月至1999年8月,在四川省安岳县某基层粮站工作,同期通过法律专业本科自学考试。1999年9月至2002年7月,在西南政法大学攻读政治学专业研究生,获法学硕士学位。2002年8月至2007年12月,在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曾任研究室副主任、检委会委员。2004年,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2007年,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首批"全国检察理论研究人才"。2007年12月至2012年4月,在重庆市北碚区政协工作,历任社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办公室副主任、社情民意信息中心主任(兼)、北碚区第14届政协委员。2012年4月,调入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工作,任研究室副主任(正处长级)。2013年5月,任研究室主任、助理检察员。2015年4月,任检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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