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强则国强。青少年的价值取向关乎国家和民族的未来,全面依法治国必须从娃娃抓起。检察官兼任法治副校长,推动法治教育纳入学校教育体系,帮助青少年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在增强青少年法治意识的同时强化青少年综合司法保护,助力平安校园建设乃至社会和谐稳定,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各级检察机关领导干部特别是检察长要充分认识“检察官兼任法治副校长”这一举措的重大意义,带头担任法治副校长、当好法治副校长,促进校园法治建设,提升青少年法治素养,为全面依法治国打下坚实基础。
要充分认识到,检察长带头担任法治副校长是落实中央要求的重大举措。《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要求,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全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强调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从青少年抓起,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此外,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明确提出,“要以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等为载体,组织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开展经常性以案释法活动。”意见还特别强调,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要加强典型案例的收集、整理、研究和发布工作,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引导、规范、预防与教育功能。检察长带头担任法治副校长送法进校园,正是落实这些要求的具体举措。一方面,检察长担任法治副校长具有示范效应,能够带动更多检察官走进校园承担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的职责。另一方面,检察长担任法治副校长,能够提升教育部门、学校等社会各方对青少年法治教育的重视度和关注度,有利于整合司法资源和社会资源,丰富青少年法治教育形式,加强校园法治文化建设,形成青少年法治教育品牌效应。
要充分认识到,检察长带头担任法治副校长是服务大局、保障民生的具体举措。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问题党中央高度重视、人民群众十分关切。进入新时代,人民群众不仅希望孩子们享受更好的文化教育,更关心孩子们的身心健康、成长环境、教育氛围。但与此同时,校园暴力、性侵未成年人等威胁校园安全、危害青少年健康成长的问题还时有发生。检察长担任法治副校长,通过深入有效的法治教育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同时,还能充分运用检察职能服务校园平安建设、促进社会稳定,是检察机关为党分忧、为民服务的具体体现。在法治教育方面,检察长担任法治副校长,能够以检察机关办理的相关典型案例为依托,深入浅出地讲解与青少年相关的法律知识和自我保护常识,引导学生养成遇事找法、处理问题靠法的行为习惯,培育健康成熟的法治心态,既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也预防未成年人被侵害,能够从源头上减少校园暴力等违法犯罪的发生率,营造健康向上的校园氛围。在服务平安校园建设方面,检察长担任法治副校长,可以深入了解学校安全现状,对校园安全工作提出改进建议,帮助补齐制度漏洞,同时也便于及时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校园安全。比如,发现校园周边存在食品安全问题,可以通过公益诉讼推动相关行政部门依法履职加强管理,防止危害学生食品安全的事件发生。又比如,检察机关通过办案发现校园周边违法犯罪行为突出,可以与公安等部门加强协作,制定防范举措,还校园一片安宁。
要充分认识到,检察长带头担任法治副校长是优化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重要途径。检察长担任法治副校长,既了解检察工作情况,也了解学校情况,便于根据检察工作全局及学校实际情况来谋划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使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提供的检察产品更“对路”。比如,做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离不开社会专业力量的配合。检察长担任法治副校长加强协调,有利于整合社会资源建立未检工作社会支持体系,为涉案未成年人提供社会调查、合适成年人到场、法律援助、社会观护、技能培训、心理疏导等专业支持。再比如,检察长担任法治副校长,可以深入了解“一号检察建议”在校园里的落实落地情况,及时发现落实过程中的问题和困难,帮助建立预防校园性侵害长效机制。
青少年法治教育是一项春风化雨、润物无声的事业,需要持之以恒、深耕细作地抓紧抓实。各级检察机关领导干部特别是检察长要带头当好法治副校长,与学校、社会等共同培育一批又一批知法、懂法、守法的新时代小公民,为未来的法治中国建设凝聚更多力量。
上一篇: 确保“一个不放过”“一个不凑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