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现代意义上的检察制度是20世纪初引入中国的,至今已有百余年历史。1906年,清政府改刑部为法部,统一司法行政,改大理寺为大理院,配置总检察厅,此为检察制度在中国的开端。综观百年中国检察史,可以梳理出两条脉络。其一为清末民国的检察制度。从1906年到1949年,中国的检察制度基本上是通过模仿日本检察制度而移植法国、德国等大陆法系国家检察制度。其二为人民检察制度。1931年11月,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在江西瑞金成立,人民检察制度从此诞生。
本书紧紧把握上述两条脉络,以清末民国的检察制度和人民检察制度为主题,收集了1906年至1979年之间有关中国检察制度的所有第一手资料。全书在框架结构上共分为三编:第一编清末和民国的检察史资料;第二编人民检察史资料(1931——1949);第三编人民检察史资料(1949——1979)。在内容选择上,对“检察”的理解从宽,以检察制度的建立和发展为脉络,以检察机关行使检察权所涉及的有关内容为范围,无论历史上检察机关是附设于法院内部还是单独设置;无论历史上检察权由公安机关、政治保卫局等机构行使,职务犯罪侦查由工农检察部等具有监察和检察复合职能的机构行使还是由检察机关统一行使,皆收录其中。
《中国检察史资料选编》体现了对历史的尊重和传承,书中收集的资料很多都是来自档案馆的珍贵收藏,具有极高的史料价值。该书将中国检察的历史发展脉络第一次较为完整、清晰地呈现在读者面前,展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发展的历史原貌。对历史的回顾可以促进对今天检察制度改革的思考,《中国检察史资料选编》为深化中国检察制度和中国检察史的研究提供了不可替代的历史素材,具有很高的参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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